浅析政府信息公开之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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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覃炳文.浅析政府信息公开之诉[J].现代经济信息,2010(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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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覃炳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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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西大学行健文理学院,53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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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三务第二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然而,理论和实践对原告的资格、政府信息的范围、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之诉是否仅限于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形等等有不同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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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公开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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