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城乡统筹发展与政府的协调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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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傅琼.西部城乡统筹发展与政府的协调职能[J].农村经济,2004(7):29-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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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傅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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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副教授,中共重庆市委党校公共管理教研部,重庆市,4000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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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坚持科学的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城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和缩小东西部之间的差距,对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全面建设西部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意义。西部地方政府在本辖区内的宏观协调是任何其他经济组织都无法代替的。因此,地方政府在定位大中小城市的功能结构,规划中等城市的发展,壮大小城镇的数量,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统筹区城发展,协调城市群的发展,协调城镇化与工业化的发展上发挥积极的协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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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西部地区 中国 地方政府 协调职能 城乡统筹发展 社会保障制度 |
文章编号: | 1003-7470(2004)-07-002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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