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国企改制过程中的国有资产流失现象的讨论,由"郎顾之争"为总爆发,可是这一讨论却总是被引导到"到底该不该改"、"流失有多严重"、"选择流失还是选择贬值"等等问题上。事实上,有一个关键的问题一直被有意无意地回避了,这就是国企改制中的法律缺位问题。 关于改革,一直有"摸着石头过河"的说法。应该说,不断地试错是人类进步的有效途径,因此"不争论"也是改革进行的保障。但是,"不争论"只能说是政治上的不争论、政策上的不争论。而在现代社会主义法制社会,法律是调整社会生活的重要工具,与政策等相比,法律更具有刚性。不断试错的改革和刚性的法律之间必然要出现强烈的冲突。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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