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核审之我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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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汪伟,么红波.案件核审之我见[J].工商行政管理,1999(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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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汪伟 么红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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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辽宁省沈阳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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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件核审,是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派出机构内设的法制机构或法制工作人员,依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的原则,对同级办案机构查结的经济违法案件的案卷进行审查,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同意办案机构意见"、"建议办案机构修改"、"建议办案机构补正"、"建议办案机构纠正"、"建议办案机构按有关规定移送"的检查过程。案件核审是工商行政管理依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是法定的必经程序.在加强自身监督、促进依法行政方面发挥了重要积极作用。一、案件核审的规则除按国家工商局58号令第三十四条至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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