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威本法改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浅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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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瑞荣.长期股权投资威本法改为权益法的会计处理浅探[J].经济师,2005(12):243-243,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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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瑞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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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常州纺织服装职业技术学院经济贸易系,江苏常州2131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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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长期股权投资有成本法和权益法两种核算方法,当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20%以下资本时,采用成本法;当投资企业拥有被投资企业有表决权20%或20%以上资本时,采用权益法。当投资企业对被投资企业持股比例增加或对被投资企业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时投资企业应中止采用成本,采用权益法,并进行追溯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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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长期股权投资 成本法 权益法 追溯调整 |
文章编号: | 1004-4914(2005)12-24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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