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的会计核算方法 |
| |
作者姓名: | 孙文玲 解桂英 等 |
| |
作者单位: | [1]齐翔建工集团恒远混凝土预制构件有限公司 [2]齐齐哈尔第二机床厂财务处 |
| |
摘 要: | 在会计核算中,企业的持续经营只是一种理论上的假设。对于复杂多变的市场经济,有的企业终止其经营活动便是一种客观存在,破产清算,便是这一存在的具体体现。破产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资源合理配置,促进调整产业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市场的主体更加富有活力。因此,在会计核算上,应予以正确的确认和计量。一、破产清算会计事项的确认根据《破产法》规定,在宣告企业破产或终止十五日内,需成立破产清算组。破产企业的原法定代表人应当组织企业财会人员做好财务决算工作,保管人员编制好财产清单,业务人员做好购销等业务的清结工作。…
|
关 键 词: | 企业 破产清算 会计核算方法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