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兼并协议被解除谁应担责?——天津机械配件四厂兼并诉讼案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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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于长仁,星星.企业兼并协议被解除谁应担责?——天津机械配件四厂兼并诉讼案解读[J].产权导刊,2006(10):6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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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长仁 星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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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寰宇律师事务所;寰宇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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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例
2003年11月初,天津第一中级法院向诉讼当事人下达了《民事调解书》,该调解书确定,解除天津华晨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华晨集团)与天津机械配件四厂(配件四厂)的“企业兼并协议”。一场持续了一年多的企业兼并重组纠纷终于划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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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企业兼并重组 天津 配件 协议 机械 诉讼案 民事调解书 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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