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巨灾风险证券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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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朱元盛,陈蕊.论我国巨灾风险证券化[J].商,2013(12):156-156,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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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元盛 陈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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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财经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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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巨灾风险通常是指突然发生的严重灾害或灾难,它将带来巨大的损失,常见的巨灾有地震、洪水和雪灾等。2008年初的南方雪灾以及5月雪上加霜的汶川大地震,2010年的甘肃舟曲发生特大泥石,在承受着巨大损失的同时,我们又重新审视巨灾风险管理体系。巨灾风险作为一种特殊风险虽然不符合大数定律,它的风险管理手段除了传统的再保险,还可以通过保险证券化对风险进行管理。本文首先介绍了巨灾风险的定义及它的特点,介绍了巨灾风险管理手段的两个主要手段为再保险和风险证券化,对两种风险管理手段进行比较;然后介绍了巨灾证券化的一些产品,以及巨灾期权的定价理论;最后针对我国目前开展保险证券化存在的问题,给出了一些相应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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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巨灾风险 巨灾证券化 巨灾期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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