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口价”凶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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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佻源,于多.“一口价”凶猛[J].道路交通管理,2007(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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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佻源 于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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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近日,某大城市的几位人大代表在省人代会上议论:该市一年交通违法罚款有180多万笔、共1.5亿元。据了解,2006年该市财政收入502亿元,而这项罚款就收回了1.5亿元是司机违法太多吗?有人大代表质疑:执法的目的是让人们遵守交通法规,岂能以罚代管?联想到近些年有的地方交管部门日益豪华的办公楼,让人不禁忧心巨额罚款背后的动机。一个多月前,公安部再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的罚没收入要全额上缴财政,财政保证行政开支,实行收支两条线。但事实上,一些地方却暗中鼓励执法部门“应收尽收,以收定支”。更有甚者,为“罚”下任务、定指标。如此“激励”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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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罚款 交通违法 人大代表 财政收入 大城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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