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济镇公开拍卖农机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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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潘为群,刘寿安.恒济镇公开拍卖农机具[J].农村工作通讯,2000(7):23-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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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潘为群 刘寿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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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0年4月6日,江苏省建湖县恒济镇吉兴村通过农机拍卖把29台(套)农机具以现金7.22万元标的,与农户签定产权转移协议书,开始农机产权制度改革。该镇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对农机产权制度进行了改革:通过一次性公开招标,把农机具拍卖给个人,并在全镇开展了典型示范,大力推广。改革采取的方式主要有:一个公开:即民主评估机械现状,合理定价,面向社会公开拍卖。两个原则:一是"现金结算,当场交清",实行专款专用的原则。二是"先组内后组外,再村外"的原则。同时规定,原农机操作手如不结清以前帐目,一律不准参加竞标。三种契约:中标的新机主必须签订三份法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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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江苏 恒济镇 农机产权制度改革 公开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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