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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例“法院登报道歉”具标本意义
摘    要:<正>9月7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在亳州市委机关报《亳州晚报》上刊登公告,为亳州兴邦公司集资诈骗案中原判有罪的邱超等19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向他们赔礼道教。据了解,安徽高院的这一做法在全国尚属首例。《国家赔偿法》明确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侵犯人身权情形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致人精神损害的,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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