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文件渝劳社办发[2006]185号:重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将血友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范围的通知
摘    要:为减轻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含灵活就业人员)血友病患的医疗费用负担,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将血友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特殊疾病范围管理,血友病患在门诊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用,属于统筹基金支付部分按80%支付。市级统筹以外的地区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关 键 词:基本医疗保险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级统筹  特殊疾病  重庆市  文件  灵活就业人员  费用负担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