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人力资源的流动,尤其是向竞争企业的流动,引发泄密等侵犯商业秘密的事件时有发生.究其原因,劳动关系的形成为劳动者接触、知悉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创造了务件,加之商业秘密的价值性、秘密性和人格化特征,伴随人力资源的流动使用人单位防范泄密行为有相当的难度;面对用人单位商业秘密权与劳动者执业自由权之间的矛盾冲突,明智举措是:着力强化劳动权保障和优化竞业禁止制度;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既有利益矛盾,又为利益依存的共同体,劳动权与商业秘密权保护始终围绕着利益而展开博弈,应充分认识到商业秘密权与劳动权保护存在的冲突,妥善协调好这两种权利保护中的矛盾,充分兼顾、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利益;为实现商业秘密权充分保护和促进人力资源有序流动的理想目标,必须运用竞业禁止合同合理规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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