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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失信行为的程序规制
引用本文:吴猛.诉讼失信行为的程序规制[J].江南论坛,2014(1):33-34.
作者姓名:吴猛
作者单位:镇江市润洲区人民法院
摘    要:正一、诉讼失信行为的分类及界定标准(一)诉讼失信行为的分类有观点将诉讼失信行为分为4类:(1)提供虚假证据;(2)诉讼突袭行为;(3)滥用程序性权利;(4)利用非法手段获得法官的偏向和袒护。笔者认为,这样分类并不能充分反映诉讼失信行为的阶段性特征和涵盖其多种表现形式,如提供"虚假证据"既可以发生一审起诉时,也可以在开庭或上诉审中。而应根据诉讼过程的不同阶段进行分类比较适宜。按照诉讼在启动阶段、审判阶段、执行阶段来区分,诉讼失信行为基本可以分为三个大类:1.在启动阶段的虚假诉讼行为。主要发生在案件起诉立案时,部分

关 键 词:失信行为  提起诉讼  程序规制  恶意诉讼  诉讼行为  另一方当事人  诉讼过程  启动阶段  界定标准  表现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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