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基于对公证遗嘱效力优先性质疑的研究
引用本文:杨硕.基于对公证遗嘱效力优先性质疑的研究[J].经济技术协作信息,2008(36):83-83.
作者姓名:杨硕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九三垦区公证处
摘    要:公证遗嘱何以具有优先于其他形式遗嘱的法律效力,似乎很难找到科学、合理的理由。目前学者较为统一的看法是,因为公证遗嘱是经过国家公证机关公证证明的,最能体现遗嘱人的真实愿望,其真实性和合法性最为可靠。更有甚者,如果将公证遗嘱也视同普通遗嘱对待,当事人申请对遗嘱进行公证就失去了意。笔者认为,这种解释未免有点牵强附会,令人难以信服。

关 键 词:公证遗嘱  优先性  质疑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