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把好事办好——福建省落实化解农村“普九”债务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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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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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财政厅预算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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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2007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福建省被列入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试点省份。省政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精神,及时制定了化债工作实施方案。化解农村“普九”债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敏感度高,省政府要求各地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运作,形成合力,注重公平,做好过细工作,切实把好事办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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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农村义务教育 “普九”债务 福建省 国务院办公厅 做法 改革工作 化债工作 形成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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