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捐赠资产会计处理存在的几个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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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晖蓉,方飞虎.接受捐赠资产会计处理存在的几个问题[J].绿色财会,2005(11):52-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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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晖蓉 方飞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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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万向职业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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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税发2003]45号文件,对贯彻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调整的若干所得税政策作了进一步明确,即自2003年1月1日起,企业接受捐赠的货币性资产,须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货币性资产,须按接受捐赠时资产的入账价值确认捐赠收入,并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计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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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稿时间: | 2005年5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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