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产业”界说歧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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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一尧.“林业产业”界说歧义[J].林业经济问题,1991(1):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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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一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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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福建省泰宁县计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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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日益深入,产业政策的研究愈益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在国务院1989年3月颁布的国家产业政策中,就对营林业及以木材为原料的加工行业应大力发展及应限制发展,严格禁止发展的项目作了较详细的划分。“产业”一词,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泛指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涉及非生产领域;狭义的指生产性企业、行业、部门的总称。“林业”,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指通过造林和营林以获得林木产品和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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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林业产业 林业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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