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林业产业”界说歧义
引用本文:黄一尧.“林业产业”界说歧义[J].林业经济问题,1991(1):23-25.
作者姓名:黄一尧
作者单位:福建省泰宁县计委
摘    要:<正> 近年来,随着改革的日益深入,产业政策的研究愈益引起人们广泛的关注。在国务院1989年3月颁布的国家产业政策中,就对营林业及以木材为原料的加工行业应大力发展及应限制发展,严格禁止发展的项目作了较详细的划分。“产业”一词,通常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泛指国民经济的各行各业,涉及非生产领域;狭义的指生产性企业、行业、部门的总称。“林业”,也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指通过造林和营林以获得林木产品和其它

关 键 词:林业产业  林业经济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