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财产性收入的前提是拥有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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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红英.拥有财产性收入的前提是拥有财产[J].新西部,2007(10):70-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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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红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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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张红英(浙江财经学院会计学院,浙江杭州,31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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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该文为浙江省教育厅课题《内部审计准则比较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课题编号:2006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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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七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说法,成为媒体热议的亮点,也引起备方人士的关注。报告的这个新说法,意味着老百姓的收入不光来自工资,国家还将创造条件增加百姓的多元化收入。有金融业代表将这句话"翻译"为:"让老百姓的财富保值增值,让老百姓拥有更多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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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财产性收入 老百姓 保值增值 多元化 金融业 财富 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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