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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
引用本文:孙丽敏.浅谈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的义务[J].吉林财税,2003(12):58-58.
作者姓名:孙丽敏
摘    要:同日本、韩国一样,我国《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我国投资基金规范为契约型,即采用信托方式来设置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在证券投资信托法律关系构造中,存在三方主体,即委托人(基金管理人)、受托人(基金托管人)与受益人(基金持有人),规

关 键 词: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  中国  义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  信托方式  法律关系  受益人  受托人  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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