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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费改革后村级有关账务处理浅议
引用本文:苗宝中.税费改革后村级有关账务处理浅议[J].农村财务会计,2002(3):37-38.
作者姓名:苗宝中
作者单位:江苏省东海县石湖乡财政所
摘    要:关于农村税费改革后,村级有关账务处理的问题,一些同志已先后在《农村财务会计》上提出了很好的建议。笔者作为一名基层财政所的工作人员,下面从农业税及附加征管的角度,结合当前农村工作实际,谈一下自己的观点。正如叶云鹏同志在2001年第10期上所述,由于当前农民的纳税意识还比较淡薄,财政所作为乡镇农业税及附加的征收机关,仅靠所内的几名工作人员是不可能实现逐户上门征收的,还要委托村民委员会作为农业税及附加的代收代缴单位。但按照现行的税收政策规定:农业税及附加由乡镇人民政府财政机构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财政…

关 键 词:税费改革  村级帐务  帐务处理  农业税附加  尾欠农业税  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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