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OEM的知识产权归责
引用本文:张泽吾.OEM的知识产权归责[J].中华商标,2005(10):46-47.
作者姓名:张泽吾
作者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2004年10月22日,阿联酋客商STANLEY TRADING L.L.C.(史丹利贸易有限公司)委托佛山市泓信贸易有限公司(下简称泓信公司:生产单位为:佛山市高宝照明电器厂有限公司)生产加工机动车用卤钨灯145750只。因委托加工涉及商标权,泓信公司依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该客商出示相关知识产权凭证。该客商出示了注册国为阿联酋、注册号码为45875并经过阿联酋驻迪拜外交部官员签名盖章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迪拜总领事馆盖章认证的HENKEL商标证书。

关 键 词:OEM  商标权  知识产权  归责责任  《商标法》  中国  商标专用权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