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外资企业法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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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一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0年10月31日通过 ,现予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江泽民二○○○年十月三十一日(#玻埃埃澳辏保霸拢常比盏诰沤烊嗣翊泶蠡岢N裎被岬谑舜位嵋橥ü?)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作如下修改 :一、第三条第一款修改为 :“设立外资企业 ,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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