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律手段清欠保护企业自身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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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段安娜,杨志强.运用法律手段清欠保护企业自身利益[J].冶金财会,199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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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段安娜 杨志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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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锦州铁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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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运用法律手段清欠保护企业自身利益段安娜,杨志强在“三角债”困扰,企业资金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如何能够尽快收回人欠货款,已成为摆在企业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我们锦州铁合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短短的一年多时间里,运用法律手段清回货款1202万元,探索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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