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看守所的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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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侯玮.论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看守所的工作[J].山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3,21(1):74-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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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侯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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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经贸职业学院,山西太原,03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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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明确了看守所的职能地位,并对送押、提讯、律师会见、刑罚执行等工作作出了全新规定,对司法监管工作规范执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提出了新的要求,本文通过刑事诉讼法修改背景及内容评价,提出了新刑事诉讼法对看守所工作的新要求,呼吁全体看守所民警认真学习新《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的有关内容,提高认识,结合工作实际,从执法程序、执法环境、执法规范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完善各项执法环节,切实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保障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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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障人权 看守所职责定位 管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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