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关于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综2013[85]号
作者单位: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摘    要:<正>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进出口稳增长、调结构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3]83号),现将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13年8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对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不包括对出境人员预防接种和体检收取的费用,以及企事业单位承担与出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商业性自愿委托检测和鉴定、出境检疫处理、动物免疫接种工作收取的费用)。

关 键 词:商品检验检疫  有关问题  检验检疫机构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质量监督  出境人员  检疫处理  预防接种  进出口  出入境检验检疫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