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投资收益的确认及其合并处理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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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丽平.母公司投资收益的确认及其合并处理探讨[J].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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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丽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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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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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外合作企业由于存在提前归还投资的情况,不同于一般的公司,故对如何分红及合营期满后资产的归属均在章程中作了特别规定。但如果子公司为合作企业时,其利润分配可能不按股权比例进行,那么母公司的投资收益应如何确定?如果子公司的资本公积由于接受捐赠等因素而增加时,母公司的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的金额又应如何确定?合并报表中的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收益如何确定?本文拟就此作些探讨。会计A 母公司的投资收益与 资本公积的确认有人认为,这种情况应视同其他公司制企业,投资收益及资本公积均按股权比例确定。但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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