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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国际私法的优点
引用本文:徐曦哲,任铁军,高山.统一国际私法的优点[J].活力,2005(2):100-100.
作者姓名:徐曦哲  任铁军  高山
作者单位:大连海事大学海商法2002级研究生,辽宁大连116026
摘    要:也许有人认为法律,特别是国与国之间、不同国家公民之间的法律应该是和谐一致的,以便促进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流,促进不同国家公民之间的交流和贸易。但司法实践却往往事与愿违,尤其在国际私法领域中,很多国家使用反致、识别和公共秩序保留等方式来阻止一般原则的适用,因此统一国际私法更是势在必行。虽然法律的和谐一致既有利也有弊,

关 键 词:国际私法  公共秩序保留  国家公民  司法实践  一般原则  势在必行  法律  和谐  交流  反致  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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