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对商业、服务业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 分餐制预防传染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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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黄莉
,张珩.重庆市对商业、服务业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 分餐制预防传染病[J].城市技术监督,2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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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莉 张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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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报讯重庆市质监局近日向媒体公布,重庆市各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于2003年4月29日批准发布实施国家强制性标准GBl9085—2003《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传染性疾病预防措施》。以预防和限制传染性疾病在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的传播。该标准规定了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内预传染性疾病流行的基本要求和技术措施,适用于商业、服务业经营场所内传染性疾病的预防。标准规定了商业、饭店业、餐饮业及美发美容业经营场所环境与设施的要求、商品(食品)的卫生质量、工作人员的健康要求、消毒要求、服务要求、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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