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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向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入股的若干意见
摘    要:一,总则 (一)为规范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金管理,保护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入股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有关精神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管理规定》、《农村合作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关于农村信用社以县(市)为单位统一法人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提出本意见。

关 键 词: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农村信用社  中国  股权设置  股金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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