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自13世纪归人元朝版图起,历代中央政府皆实施了对西藏的治理。中华民国成立后,即宣布实行五族共和,直慰西藏地方。孙中山在宣言书中指出,"武汉首义,十数行省先后独立,对于清廷为脱离,对于各省为联合。蒙古、西藏,意亦同此,行动既一,决无歧趣,枢机成于中央,斯经纬周于四至,是日领土之统一。"这就是说,西藏的政治、法律地位和主权归属并没有因国家政治的变革而改变。但是,荷兰人范普拉赫却无视这一历史事实,反而在其《西藏的地位》一书中散布"西藏1912年完全脱离中国而独立","西藏在1950年以前是完全独立的"等谬论。历史是不容篡改的。中华民国历届中央政府一方面遵循历史定制,另一方面调整政策,制定法规,实施了对西藏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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