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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预售商品住宅交接前房屋查验的通知
摘    要:各区县建委,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了加强本市预售商品住宅交接管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预售商品住宅交接前进行房屋查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 键 词:预售商品住宅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北京市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办法》  交接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房屋  房地产开发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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