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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提高农村合作基金会之我见
作者姓名:见玉生
作者单位:辽宁省农业厅
摘    要:中央提出的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不准办理存贷业务的指示下达后,对农村合作基金会怎么搞,在思想认识上出现了混乱。有的认为不准搞存贷业务,就是要整顿非金融组织,不让搞农村合作基金会;有的认为,不让搞存贷业务,农村合作基金会就没有什么业务可搞了。我认为,中央提出的农村合作基金会不准办理存贷业务的根本目的,不是不让搞农村合作基金会,而是不让向社会上开展存贷业务,使农村合作基金会真正成为地区内为农业、农民服务的资金互助组织。对这个问题,各级领导,特别是主管部门,必须正确理解、正确对待。否则,就会影响农村合作基金会的正常发展。为了正确理解中央这一指示,落实好这一指示,就这一问题谈谈个人看法,供各地参考。

关 键 词:农村合作基金会 农业资金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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