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管县”改革:行政体制改革新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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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熙琳.“省管县”改革:行政体制改革新探索[J].中国西部,2009(9):86-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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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熙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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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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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首先实行财政省管县,最后达到行政省管县”,“省管县”财政体制充分体现了还财于县、藏富于民,促进了城乡统筹发展并推动了和谐社会的建设,成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视角。这既是我国行政体制改革的一个方向,也是对我国宪法的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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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行政体制改革 “省管县” 革新 城乡统筹发展 “三农”问题 财政体制 和谐社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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