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在农村,有的地方在处置不称职村官时,回避民主罢免程序,采用“软着陆”的方法,处置不称职干部。 1.“冷处理”。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需要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提议,罢免决议需要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才能通过。实际操作中,由于受农村实际情况的影响,这两项法条很难达到。因此,有的基层党委另辟蹊径,对不称职的村官,有的采取“冷处理”的方法,让其靠边站;有的抓住不称职干部的某些问题,借助行政手段,令其停职检查;有的违规操作,增派人马,取而代之。近年来,一些“下台村官”越级上访,大多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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