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代表会议不等于村民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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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吉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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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村民会议是广大农民在自治实践中创造的一种民主形式,这种方式便于议事,有利于村委会与村民的沟通。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修订并正式颁布实施之后,一些地方在执行中出现了用村民代表会议替代村民会议的做法。笔者认为,这种做法是与立法宗旨相悖的。 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以平等的身份参加村民会议,享有平等的民主权利,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每个人都可以发表不同的意见,均享有一票表决的权利,村民会议所讨论决定的事项,多为涉及全村村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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