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两委”不能代替村民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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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治良,杜守文.“村支两委”不能代替村民会议[J].乡镇论坛,2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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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治良 杜守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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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在基层调查时发现,有的村干部工资 (误工补贴 )标准过高,有的村借出现金 50万元无法收回,村民意见很大,但村干部以“村支两委研究决定”或“村委会同意”作为挡箭牌推卸责任。这种观念是很片面的。其实“村支两委”根本不能代替村民会议。 农村党支部 (含总支 )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农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对属于党内的问题,村党支部完全可以依据党的组织原则作出决定,但对属于村民自治方面的问题,党支部作为领导者也不能代替村民自治。党支部要依照宪法和法律,支持和保障村民直接行使民主权利。 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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