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意义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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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魏博洋 张严冰 王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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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河北金融学院,河北,保定,071051 2. 河北化工医药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26 3. 保定市高级技工学校,河北,保定,07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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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是民法的核心制度之一。它是联结权利主体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这三大民法理论的纽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蕴含着深远的学术历史与学说背景,具有着广泛的适用范围,既是实现私法自治的工具,又整合和完善着整个民法体系,无论在实践中还是在立法上对完善和发展我国民法体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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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行为 民事法律行为 适用范围 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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