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后房管部门如何转变职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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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殷耀云.不动产登记制度实施后房管部门如何转变职能[J].中国房地产,201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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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殷耀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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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北省仙桃市房产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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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针对我国不动产登记的分散模式,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由国土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全国的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职责,但行业管理和不动产交易监管等职责继续由相关部门承担。这说明,一是房屋登记职责将从行政管理中分离出来,真正成为一种独立的行政公示行为,依附于房屋登记的管理职能将予剥离。二是隶属房管部门的职责将面临着一系列的改革和调整。如何把握先机,顺势勇为,是房管部门必须思考的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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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不动产登记制度 房屋登记 国土资源 行政管理 存量房 房地产交易管理 房地产档案 纸质资料 常务会议 房地产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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