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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摘    要:不得擅自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 由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统计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制定的《控制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已由国家经贸委发布实施。 《规定》指出,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经贸、财政、审计、价格、税务、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外汇管理、统计等部门之外的任何行政机关不得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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