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会计、税务处理问题答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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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爱军.若干会计、税务处理问题答疑[J].财务与会计,201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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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爱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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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问:矿山企业发生的征地拆迁排危费用及给政府的工作经费能否计入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及其指南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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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营业税 固定资产 一般纳税人 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 企业会计准则 征地拆迁 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 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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