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预期违约制度和不安抗辩权制度看我国《合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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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洁.从预期违约制度和不安抗辩权制度看我国《合同法》[J].时代经贸,2011(16):68-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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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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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上海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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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预期违约制度和不安抗辩权制度,都是现代合同法的重要制度。我国《合同法》吸收这两大制度吸收的同时,也根据国情进行改进,但不可避免有一些缺陷和遗憾。如何处理好我国《合同法》对两大制度的理论吸收和实践适用,弥补缺陷和遗憾也成为研究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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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预期违约 不安抗辩权 《合同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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