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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行政问责主体多元化的思考
作者姓名:刘岩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济南250100
摘    要:行政问责分为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我国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以单一的同体问责为主,且力度较弱,异体问责较为滞后。因此建构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以人大为中心、以司法问责为后盾、以民主党派、社会团体、新闻传媒、人民群众为重要力量的异体问责体系,健全同体问责机制,才能使行政问责机制不断得到系统化、法制化的建设。

关 键 词:问责  主体  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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