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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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有关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110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2年3月1日开始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工作,提升《办法》实施效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框架协议采购组织协调。《办法》对多频次、小额度采购活动进行了规范,是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重要内容,也是对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一次重要完善与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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