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调控不应损害私人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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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志武.房产调控不应损害私人产权[J].新财富,2005(7):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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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志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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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房产是老百姓的合法私人财产,任何征税都是一种摄取。尽管这次针对房产的管制与征税是符合公众利益的,但更好的药方是理清房地产泡沫形成的真正原因,停止那些导致扭曲的行政管制,为老百姓开放更多的经济权。政府要做的不是去阻碍房产交易,反而是简化房产交易手续、降低交易费用。以提高二手房市场的流动性。希望今后的宏观调控能更多遵循市场原则。以不损害公民的产权与经济权利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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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私人产权 损害 房地产泡沫 二手房市场 私人财产 公众利益 行政管制 房产交易 交易手续 交易费用 市场原则 宏观调控 经济权利 老百姓 流动性 征税 开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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