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悖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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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峰.城市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悖论[J].上海金融,2005(10):3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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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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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市商业银行,福建,厦门,36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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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银监会提出了所有银行必须在2006年底前资本充足率达到8%的监管要求.这使我国银行业中最为薄弱环节的城市商业银行面临着资本充足率无法达标的窘境.地方政府的救助则成为监管当局解决城市商业银行资本问题的主要路径,但这种风险化解方式使银行面临着挥之不去的政府行政干预.资本监管的真实效用有限。为此,本文对引致城市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悖论的深层次原因进行深入分析.以图为改进城市商业银行资本监管探索有效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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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城市商业银行 资本监管 悖论 |
文章编号: | 1006-1428(2005)10-0035-03 |
收稿时间: | 2005-08-22 |
修稿时间: | 2005年8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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