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作为民营企业,也就是用个人资金建立、购买、合并等所办企业,均有纳税义务和贷款、融资的权利。而审计机关审计的就是企业等单位资金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如不纳入审计机关审计之中,对其经营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无法知情和了解。因此,笔者认为,民营企业应纳入审计范畴之中,原因大致如下:———检查其纳税是否存在舞弊行为。是否存在做假账,偷漏税金,或者与主管的税务人员串通偷漏税金,使国有资金从税务人员手中流失。———检查其有偿借款是否存有银行人员参与舞弊,或串通一气给民营企业发放不应该发放的贷款,或到期应收不收;被借款单位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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