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商报 |
| |
摘 要: | 商业秘密是一种特殊的知识产权。我国刑法规定:所谓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所谓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即只要不是在本行业内众所周知的普通信息,能够与普通信息保持最低的秘密或新颖限度的差异的信息,都构成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与专利权的区别在于:专利权要求权利人在申请专利时,必须是没有同样的技术发明和实用在国内、外出版物公开发表过;但商业秘密并不排除除权利人外,在国内外绝对无人知道,而是未在本行业内被公开或众所周知。商业秘密…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