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明确审计执法主体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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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会金.应明确审计执法主体资格[J].会计师,2006(4):2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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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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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审计学院金审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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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审计法》的修订,是我国审计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件大事,也是我国财政经济活动和民主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的颁布施行,既有利于审计机关全面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大审计监督力度,更好地维护财政经济秩序,促进政府及有关部门正确履行法定职责,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同时也有利于审计机关进一步规范审计行为,坚持依法审计,强化审计质量控制,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推动我国审计事业的长远发展。修订前的《审计法》是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1994年8月31日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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