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的考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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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代兰.知假买假惩罚性赔偿的考量[J].福建质量管理,2017(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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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代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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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 上海 2000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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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于知假买假请求惩罚性赔偿的问题历来争议不断.学界、 司法机关、 行政机关、 民众各有看法,近期发布的相关征求意见稿又把这个问题的热议推向了高潮.回顾 《消保法》 最早引入英美法的惩罚性赔偿,其目的在于对不良经营者违法行为进行惩罚和震慑,也是对全体经营主体的教育和警告,更是对消费者维护权益行为的鼓励和支持,考虑当下的现实以及知假买假维权带来的相当影响,对知假买假者可分为两类做不同情况处理:对独立知假买假打假人个体予以惩罚性赔偿救济,打假公司专职人员打假则不予支持,同时可采取一些维权奖励措施,淡化个体职业打假人负面影响,促进更多的消费者参与到维权当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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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惩罚性赔偿 回应 考量 消费者 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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